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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职业学院公共实训基地3号楼装修审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作者: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0:49 点击数:

一、采购人: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枣庄职业学院公共实训基地 3 号楼审计项目 2. 项目地点:枣庄职业学院校内公共实训基地 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资金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 元),报价高于本预算的,视为无效响应。 6. 服务周期:自采购人提供完整工程资料起,至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出具正式审计报告、配合后续财政复核及资料归档为止。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三、采购要求(审计服务范围)

1. 服务范围:枣庄职业学院公共实训基地 3 号楼工程结算审计。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签证、工程量、工程价款等进行审核,完成结算造价核对,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2. 审计工作内容:审核施工报送结算资料完整性;现场踏勘核实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核对工程量、定额套用、取费、材料价格、工程变更及签证;与施工单位对账,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出具正式工程结算审计报告;配合采购人财政复核、答疑,按要求完善审计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3. 人员要求:供应商须配备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审计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保证审计期间人员稳定,按采购人要求到场开展核对工作。 4. 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含人员工资、交通、现场踏勘、资料审核、报告编制、税费等完成本项目审计服务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响应资格及要求

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相应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3. 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评审时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4. 具有履行本项目审计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5. 响应供应商应对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预算及付款

1. 资金预算:人民币肆万玖千元整(¥49000.00 元)。报价超出预算的,其报价无效。 2.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本项目审计工作全部完成,正式审计报告交付采购人后,成交供应商凭正规增值税发票申请支付;遇法定节假日、财务审计、财政年终结算等情况付款顺延。

六、供应商响应要求

(一)报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2026 年 10 月 15 日 9:00—17:00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未在截止时间前签收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及资料要求

1. 报送方式:报价方按要求填写询价报价单并加盖公章,将全套资料密封包装,可现场报送或邮寄至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 1109 室。封袋外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未密封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 报名及响应材料(全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证明材料;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询价报价函(报价单)。

备注:响应单位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以项目评审结果为准。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询价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由采购人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评审后采购人将通知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未成交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 2. 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限签订审计服务合同,无故拒签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 公告解释权归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所有。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13906326106

地址: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 1109 室

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

2026 年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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