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枣庄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
二、项目名称:枣庄职业学院2026年新生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三)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预算费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1 |
暖壶 |
个 |
23.5 |
2 |
塑胶盆 |
个 |
9 |
3 |
成套价格 |
套 |
41.5 |
备注:如按套销售,每套含暖壶1个,塑胶盆2个。 |
|
(包含材料、人工、税等所有费用),报价超预算无效。
六、付款
入围供应商在迎新现场自行收取货款,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销售,产品销售分为整套销售及分项(或单项)销售两种选择,入学新生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购买。供应商生活用品须按照要求送检、并达到合格要求。如送检结果出现不合格产品,供应商须及时、无偿地为学生全部更换为合格产品。
七、供应商响应要求
(一)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1日,每日8:30—17:00)。
2.方式: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联系人邮箱获取文件。
(二)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17:00。
2.报送方式:纸质文件封装档案袋加盖公章和样品一起邮寄或报送到枣庄职业学院公寓管理中心。
(三)报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
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下述两个网站相关栏目输入投标人名称后的具体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应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价单(附件2)涂改无效;报价后不允许对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
(五)报价为报价人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系统费、人工费、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六)提供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检合格报告。
八、采购联系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2-8628261、15866228866
邮箱:62686190@qq.com
地址: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枣庄职业学院公寓管理中心
九、附件(报名获取)
附件1:采购需求及要求
附件2:报价单模板
附件3:综合评审规则